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,按照规定,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。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,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。
但有一些特殊情况,比如公司销亡了,无法提供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,商标该怎么续展呢?
这种情况,若要通过办理续展来维持其名下商标的有效性,则存在被商标局以“未提供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”为由不予受理的可能。
为了不让无形资产白白流失,需要将商标转让出来,同时尽快办理续展。
但同时,一个已注销的公司要办理商标转让同样存在较大的不便,不可像商标转让的正常流程那样仅简单地提供商标转让申请书、委托书就可。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文件:
1、工商部门出具的的该公司注销证明;
2、该公司的清算报告;
3、工商部门出具的清算组资格备案证明;
4、清算组同意转让声明。
在公司被注销的情况下想保留商标,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根据以上的文件办理商标转让,同时提交商标续展申请。